今年9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与第三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先进保安员代表座谈时强调:“要积极探索一条社会责任为先的中国特色保安事业发展路子,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既是对我国保安服务业特性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同时也为各级公安机关创新保安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促进保安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工作方向。
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牢筑以社会责任为先的经营和服务理念,当好引导员。
保安服务业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应社会安全保障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保安服务业的存在,以满足社会公共安全需求为前提。
当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面临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就业、社会保障、贫富差距等问题引起的社会冲突、矛盾纠纷不断叠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一时难以化解。对此,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在承担法律赋予自身的维护社会稳定职责的同时,有责任也有义务引领保安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坚持正确的行业发展方向,自觉地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职责。
一是认真主动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作为保安服务业的监管主体,我们应牢固树立保安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将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管、对保安行业协会的指导和对保安服务的宣传等工作,像对待特种行业管理、大型活动安保、刑事案件侦破等公安工作那样,去研究、去思考、去部署,切实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有效引导和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职责。
二是加强对保安服务从业人员,特别是主要管理人员的教育和思想引导。保安服务与社会安全密切相关,保安服务企业在开展安全服务,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同时,发挥着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对于这样一支庞大的专业化安全防范力量,公安机关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通过规范企业发展方向、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等方式方法,引导企业深刻认识当前我国面临的社会矛盾,让企业看到作为专门从事安全防范的专业化组织,他们通过向社会提供合法的人力防范、技术防范、武装押运等多元化服务,不仅有效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安全保障的需求,而且极大地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从而牢固树立依法经营,以社会责任为先的经营和服务理念,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坚持以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好教导员。
随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公安机关由过去的“办保安”转换为现在的“管保安”。角色的转换也意味着职责的改变,因此,公安机关应坚持以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为保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当好保安队伍的“教导员”。
一是加强保安从业人员的教育。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同时,教育保安从业人员勇于同侵犯群众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做斗争;在行业内树立以服务和服从人民利益为标准的行业发展优劣检验标准,使广大保安从业人员特别是保安服务从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清醒认识到保安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明确为谁保平安和如何保平安的问题,切实发挥好保安服务维护人民利益,保人民平安的职责。
二是以群众安全需求为导向,组织保安服务从业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将保安队伍建设成为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一支可以信赖的重要力量。
从构建和完善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需要出发,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巩固其在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维持社会公共安全;充分发挥保安服务的专业化优势,针对保安能够及时发现犯罪线索的特点,根据公安机关“打防控”一体化的战略构想,在打击、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加强保安与公安机关的密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保安服务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协警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在发挥社区治安防控主体作用的同时,应努力建立包括社区保安在内的群众性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探索并推行保安进社区、进超市、进厂矿、进学校等工作,加强区域治安巡逻防控,提高区域防范水平。
加强行业作用宣传,为保安从业人员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当好宣传员。
保安服务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还需要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任何一个行业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取得与其行业贡献相匹配的社会地位,首先要从加强行业自身管理,提高行业总体素质,塑造行业良好形象人手,来争取社会各界的了解和认可。由于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特殊体制原因,行业内部大多缺乏有市场经验的专业管理人才,没有真正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目前,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加之保安服务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很好地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广大保安员对该行业的职业认同感还不强。因此,作为保安监管职能部门,我们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保安服务企业引进具有市场经验的专业管理人才,改善企业的人才构成,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体制,通过企业自身发展,增强保安职业的社会吸引力,使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保安队伍中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赢得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另一方面,应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作用的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开展行业创先争优、典型人物事迹宣讲等活动,让更多的人走近保安,了解保安员工作的艰辛,看到保安服务业在发展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一方平安中发挥的作用,从而争取社会各界更为广泛人士对行业的了解和支持,促进行业发展水平的改善,保护保安员应有的人格尊严,增强保安从业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更好地承担起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的光荣职责。
坚持行业发展规范,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对保安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当好监督员。
((条例》作为我国保安服务业的一部法规,它明确提出了对保安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为保安从业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保一方平安的工作中奠定了法律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为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鼓与呼,从管理措施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督促保安服务企业站在稳定员工队伍,有效地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认可度,同时确保企业自身高度认识保安员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不断提高队员福利待遇,增强从业人员的归属感,从而全心全意投入保安服务这一职业,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的安全需要。
严格行业管理标准,深入推进依法建设、依法监督、依法管理工作,当好管理员。
《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公安机关依法监管保安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也对保安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应以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大力推进保安服务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进程为目标,全力推进保安监管工作。一是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保安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资质审查,大力扶植那些够条件、有实力、有规模、愿承担社会责任的保安服务企业进入市场,以增进市场的有序竞争,促进市场的不断优化;二是指导保安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在行业中积极倡导高标准服务,大力培植安全咨询、安全评估等服务项目,不断满足市场对安全服务的各种需求;同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干部的培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科学管理,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和发展能力,促进保安服务业规范发展,使市场日趋成熟;三是规范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管理,将更多的社会治安防范力量纳入公安机关监管,有效发挥其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维护区域治安安全的积极作用;四是严格保安队伍管理和队员招考培训工作,坚持标准选人,严格标准用人,从源头上解决用什么样的人和怎样用人的问题,确保保安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良好;同时,要严格保安员队伍的政治作风、纪律养成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队伍管理层级考核责任连带制度,以严格的管理严明的纪律打造一支素质过硬、服务规范、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保安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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